貓傳腹441一般多少錢(貓傳腹441哪里有賣)

時隔一年,由于疫情等因素影響,胡虹艷仍在等待開庭。

2021年4月22日,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以胡虹艷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將她刑事拘留——警方調查后認定,胡虹艷等人套用清溫敗毒片生產批文所生產的,用于治療“貓傳腹”病的“傳腹康”,在國內銷售金額達1000余萬元。

“傳腹康” 圖片來源:受訪者

被警方刑事拘留這一年來,一些貓友和朋友一直在積極幫助胡虹艷。因為在他們眼中,胡虹艷的遭遇,就是貓藥版“我不是藥神”。

“貓傳腹”與GS441

“貓傳腹”即貓傳染性腹膜炎(FIP),主要是由貓體內的冠狀病毒變異引起的疾病,在沒有相應的有效治療藥物出現(xiàn)前,“貓傳腹”被認為是貓的絕癥。

2019年3月,寵物貓“餅干”被診斷為貓傳腹,主人小青(化名)告訴天目新聞記者,當時通過貓友介紹,她認識了“藥商”園子(化名),購買了當時治療“貓傳腹”的藥——GC376。

“該藥劑要求間隔12小時打一針,所以我們每天早晚各給餅干打一針,一周的藥費是4500元,從3月中旬確診開始打針,到5月初停針?!彪m然為了治療餅干,小青花光了僅有的3萬多元積蓄,但幸運的是,餅干痊愈了。

沒過多久,小青注意到,貓友群里開始提到一種叫GS441524(下稱“GS441”)的新藥,比GC376更好:每天打一針,劑量小,效果好,價格也相對便宜。

和小青一樣,陪伴胡虹艷3年的愛寵Miumiu在2017年得了“貓傳腹”,這也是胡虹艷第一次接觸到GC376,了解到該藥可以用于治療“貓傳腹”。胡虹艷的朋友南瓜(化名)告訴記者,“當時為了Miumiu,胡虹艷花費20余萬元,在國外購得GC376。最終,在2018年秋天,Miumiu幸運痊愈?!?/p>

胡虹艷愛寵Miumiu 圖片來源:受訪者

在朋友眼中,胡虹艷很安靜,不愛出門,妥妥的宅女學霸。就算是好不容易拉出去一起玩,她還要帶一沓全英文的醫(yī)學文獻,南瓜形容胡虹艷:“只關心她的科研新藥和四只陪伴她的寵物貓?!?/p>

南瓜回憶,胡虹艷是在2018年底首次了解到GS441的——她閱讀到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教授Niels C. Pedersen發(fā)表的關于GS441對“貓傳腹”治療的效果及安全性的論文。記者檢索獲取了胡虹艷提到的該論文,文中稱“GS441針對‘貓傳腹’表現(xiàn)出安全且有效的治療效果。”文章最后建議使用GS441的計量為每24小時使用4.0mg/公斤,并持續(xù)12周。

教授Niels C. Pedersen發(fā)表的GS441論文截圖

胡虹艷曾為此遠赴美國和Niels C. Pedersen教授以及吉利德公司談GS441的專利問題,希望能使用GS441研發(fā)針對“貓傳腹”的獸藥,但協(xié)商未果。

由此,胡虹艷對GS441的研究達到了癡迷的程度,“為了能讓‘貓傳腹’不再是絕癥,胡虹艷通過公開途徑獲得GS441的成分后,自己調配出了GS441實物并給身邊得此病的貓使用,治愈率超過90%。”

“新型化合物”

為了規(guī)避專利問題,南瓜回憶,從名?;瘜W系研究生畢業(yè)的胡虹艷通過整理歸納自己的實驗數(shù)據、臨床數(shù)據等,以改變分子結構等方式研發(fā)調配出了另一種非常接近GS441的新型化合物?!半m然效果差一點,但也能治療‘貓傳腹’。”

小青告訴記者,2019年,隨著GS441針劑的出現(xiàn),身邊更多貓友開始選擇效果更好的GS441治療患病貓,“身邊貓友大多從不同的‘藥商’或‘經銷商’處購買GS441,根據藥劑濃度不同,價格也會不同,20mg一瓶濃度的藥劑在200元至400元不等?!?/p>

胡虹艷根據GS441調配出同樣具有療效的相近新化合物后,為了讓更多貓友可以通過常規(guī)渠道購買到該藥,如何為新化合物正名成為胡虹艷的新煩惱。

2019年,胡虹艷與朋友一起創(chuàng)立南通偉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請注冊新獸藥。據南瓜介紹,胡虹艷曾就新化合物在國內和美國提出專利申請,并在新藥審批行業(yè)專業(yè)人士幫忙下,將新化合物作為新獸藥,在國內提出新獸藥審批申請。據稱,2021年12月27日,胡虹艷提交給美國的專利申請獲批,而截至目前,國內的專利申請尚未有確切消息。

在我國,新獸藥審批流程走完至少需要5年時間,“胡虹艷曾和我說,真的要正兒八經等到新獸藥完全合規(guī)合法的話,至少要5年,那這些貓怎么辦法?眼看著等死嗎?”南瓜告訴記者,在咨詢公司法務及獸藥領域一些專家后,胡虹艷了解到在三證齊全的情況下,如果添加物無害且未被《獸藥管理條例》禁止使用,并未降低藥效,就可以作為添加劑添加到已獲批的獸藥中。

于是胡虹艷決定將新化合物以添加劑的方式,加入到已經獲批的清溫敗毒片中成藥里,以片劑形式,命名為“傳腹康”進行銷售。同時,新獸藥的審批申請也在同步進行。

對于銷售“傳腹康”的風險,胡虹艷做好了心理準備。據《獸藥管理條例》規(guī)定,獸藥所含成分的種類、名稱與獸藥國家標準不符合的將被認定為假獸藥;成分含量不符合獸藥國家標準或者不標明有效成分的將被認定為劣獸藥。

南瓜據此認為:“這種添加現(xiàn)象,如果沒有造成標的物的傷害,據胡虹艷了解最多就是違規(guī)添加,給予行政處罰。”

2019年,胡虹艷以公司名義,委托山東一家獸藥企業(yè)生產出添加了新化合物的獸用“傳腹康”,并以每盒1000元至1200元不等在國內對外出售,甚至遠銷海外。

受爭議的療效和價格

在許多救助流浪貓的人眼中,胡虹艷所研發(fā)的這款“傳腹康”在保證療效的同時,避免了原先貓在治療階段每日注射藥劑治療的痛苦。一家杭州寵物醫(yī)院的經營者告訴天目新聞記者,在醫(yī)院沒有“傳腹康”這個藥,因為是非法的。但該醫(yī)院的寵物醫(yī)生表示,他們曾接診過僅靠吃“傳腹康”痊愈的案例。

小青曾在2020年就“傳腹康”向“藥商”園子咨詢價格,“當時報給我的價格是2400元一盒?!庇浾吡私獾?,在胡虹艷等人被刑事拘留后,“傳腹康”便消失在寵物圈,“昨天(4月26日)問了做救助的朋友,她這邊有沒有包裝的藥片?!?/p>

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目前許多“藥商”已不再提“傳腹康”,但是口服藥片仍在銷售,“15濃度5毫升,10瓶3200元,藥片80元一片,相當于0.8毫升注射劑?!边@是某“藥商”提供的報價。一位常年做流浪貓救助的救助人表示,目前藥片都是沒有包裝銷售的,“‘傳腹康’不能賣了,老板被抓了?!?/p>

至于這些沒有包裝卻還在銷售的藥片來源,這些救助人均表示拒絕透露,“不能斷了我們自己救助路子?!?/p>

面對如今無法保證藥劑來源的傳腹藥市場,南瓜很痛心,“這種情況若是買到假藥,找不到售后,找不到‘窩點’,啥都找不到,貓友如何維權?”南瓜表示,但“傳腹康”則是會承諾沒有效果治不好貓,百分百退款。

但也有不少人,并不認可“傳腹康”的療效。陳女士便是其中之一,她覺得片劑雖然可以減輕傳腹貓治療時的痛苦,但藥效是否可與針劑等同并不好說。而且她還表示,在自己的愛貓生病后,她查閱了大量國內外文獻,“我個人覺得‘傳腹康’從人到藥都不靠譜。首先加了別的成分,其次是口服的形式?!?/p>

陳女士介紹,因為GS441的分子形式很不穩(wěn)定,制成口服藥是非常難的,“雖然有不少藥商也做了,但其藥效還是存疑。由于每只貓的個體不同,從吃下去的血藥濃度來說,很難把握,藥效會比針劑差很多?!?/p>

她之所以不推薦“傳腹康”,還有個原因是價格,“就算在GS441針劑還比較貴的時候,‘傳腹康’價格就已很離譜了,沒多少寵物主用得起?,F(xiàn)在GS441針劑價格降下來很多了,基本在250元至300左右一瓶,作為救助藥的話可以便宜到100元一瓶?!?/p>

對于陳女士的質疑,南瓜回應:“制成片劑是很難,這也是‘傳腹康’貴的原因。但‘傳腹康’的藥效、含量、生物利用度都是最好的,胡虹艷也是經過很多次反復改良確定的?!?/p>

刑拘

但問題遠不只是療效的爭議而已——2021年4月22日,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以胡虹艷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將胡虹艷刑事拘留。

據了解,依據上海警方查明的情況,胡虹艷為非法牟利,伙同他人生產含GS441化合物針劑,用以治療“貓傳腹”病,并以每瓶約1000元的價格向國外加價銷售牟利;胡虹艷以公司名義與獸藥生產企業(yè)簽訂協(xié)議、合同,采取套用獸藥清溫敗毒片批文手段,由藥企為她生產非法添加GS441成分的“傳腹康”片劑,用以治療“貓傳腹”。同時委托他人在南通設立窩點將“傳腹康”片劑以1000元至1200元不等的價格對外銷售。

而經上海市農村農業(yè)委員會認定,“傳腹康”“海外版國內銷售”部分系假獸藥。警方調查后認定胡虹艷等人套用清溫敗毒片生產批文所生產的“傳腹康”在國內銷售金額達1000余萬元。警方認為,胡虹艷等人的行為已涉嫌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guī)定,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行為,根據銷售金額不同處以相應刑罰,其中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南瓜表示,胡虹艷的案子若是按照被認定的銷售金額達到1000萬元,就可以被判15年至無期了,“真這樣定,可能就是太重了?!?/p>

對胡虹艷等人被認定為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是否合適?天目新聞記者采訪到了上海靖予霖律師事務所刑事律師黃洪連,黃洪連律師表示從構成要件符合性角度來審視,該事件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是存疑的。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在刑法典里規(guī)定的行為模式比較清楚,包括‘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行為?!秉S洪連律師解釋道。

根據媒體報道,胡虹艷所制售的獸藥經過研究和實踐驗證,對治療動物疾病確實具有一定的功效,不屬于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由于產品起源于符合國家產品質量要求的獸藥產品,也不應當被認定為不合格產品。

但是,胡虹艷在成品獸藥里另行添加化學成分的行為,是否屬于摻雜摻假?“這一點我認為也是存在爭議的?!?/p>

如何準確理解摻雜和摻假,黃洪連律師提到,司法機關有多個司法解釋對此進行了明確——在產品中摻入雜質或者異物,致使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或者產品明示質量標準規(guī)定的質量要求,降低、失去應有使用性能的行為。

黃洪連律師認為,胡虹艷事件中在有獲批獸藥中加入添加物,若沒有使原來藥物的相應使用性能降低或者失去使用該性能,可以認為并不屬于摻雜和摻假的情況。

此外,黃洪連律師特別提到刑法中同在一個章節(jié)中的另一個相近罪名——生產、銷售偽劣獸藥罪,“該罪名要求獸藥要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即造成一定后果,立案標準是較大損失在2萬元以上。”黃洪連律師認為,首先,如上所述,胡虹艷制售的獸藥不屬于偽劣獸藥,其次實踐中偵查機關對損失很難認定,所以該罪名也并不適用。

綜上所述,黃洪連律師認為以上提到的兩項罪名,胡虹艷事件均不符合,“因為如果能證實它是偽劣獸藥,它必然也是偽劣產品。但我們現(xiàn)在認為它就不是偽劣獸藥?!秉S洪連律師補充道對多數(shù)‘鏟屎官’而言,胡虹艷制售獸藥的行為可能不是什么壞事,“我傾向于認為,胡虹艷的行為僅僅違反了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的規(guī)定,屬于擾亂市場秩序的行政違法行為,行政主管機關可以給予相應的處罰,但沒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也就沒有科處刑罰的必要?!?/p>

目前,胡虹艷等人的案件已經進入法院審理階段。南瓜告訴記者,目前,胡虹艷堅決不認罪,但其辯護律師將在未來庭審中進行無罪辯護,“胡虹艷現(xiàn)在就是害怕等她出來見不到自己的四只愛貓,四只貓現(xiàn)在都分散在不同家庭被照顧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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